责任县区(部门):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具体详实,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设立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对重点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按时上报本县区、本部门事故隐患。加强对燃气、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校园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全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全民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班。每月向市安委办报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努力改善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条件。安全生产工作应树立为基层服务、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健全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领导签字:
县区(部门)领导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