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保____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形象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在全市证照齐全的合法上网经营场所户内悬挂公益宣传广告灯箱。
2.转动灯箱内容:广告内容以________为主,________为辅。
3.转动灯箱规格:单屏转动灯箱(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可放置____幅转动宣传画。
4.转动灯箱数量:____个
第二条 安装时间
安装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费用
户内公益宣传灯箱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电费作为乙方日常用电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整体统筹运作和公益、商业广告整体安排。
2.负责“网吧”转动灯箱的制作、安装和日常维护工作,转动灯箱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定期做好公益、商业宣传广告的更换工作。
4.做好转动灯箱日常巡查及维护保养,接到故障报告后及时派员到场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须在每天规定的营业时间内确保灯箱正常通电开启;保持灯箱运转良好,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维修保养。
2.须保证灯箱外观整洁美观和箱体结构的完整,防止对灯箱的遮挡、人为破损、涂污、张贴。
3.应积极配合甲方对灯箱安装施工、维护、营运及日常照明的使用,并将转动灯箱悬挂在醒目的指定位置上。
4.不得自行复制转动灯箱,不得将转动灯箱安装在非合法经营网吧处或转借、转安装在其它网吧。
5.如停业或转行,应在____日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收回转动灯箱,乙方应把灯箱完好归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除有权向乙方索赔外,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收回网吧转动灯箱,同时通报市有关主管部门。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把灯箱完好归还甲方。
本条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与法律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任何一方一次放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不等于今后均放弃违约追偿。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