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 乙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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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甲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系甲方 ,职务为 。经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进入机制”等的相关规定,在对乙方进入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最终资格确定后,将乙方列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作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一,乙方认同甲方的发展战略和价值观,愿意将个人的前途与甲方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甲方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乙方认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一切内容,自愿配合甲方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自愿遵守该计划规定的所有条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条根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乙方获授甲方 %的股份,需向甲方缴纳股金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总资产为 , 上一年度销售额为 ,净利润额为 ,总股数数为 。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按照公司规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
(2)要求乙方按时足额缴纳股金;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4)在乙方违反《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所列限制条款时,甲方享有按规定办法对乙方所持股份进行处理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发放红利;
(2)乙方获授股份后后,甲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对乙方持有的股份进行工商注册。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所持股份比例参与分红;
(2)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而离职的,其有权保留持有的持股平台股权;
(4)在持股平台解散清算时参与持股平台财产的分配;
(5)法律、法规及股权授予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获得股权后,仍要认真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对获授的股权,乙方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也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3)按时足额缴纳股金;
(4)保证依法承担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纳税义务;
(5)不得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持股平台和公司利益的活动;
(6)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透露个人获授股份数量、《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经营状况等公司秘密,若违反,乙方承诺自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7)在公司任职期间,遵守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情形,否则甲方不得中途回购乙方的股份数额,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协议。
第六条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参与甲方的激励计划,依法按规定程序享受股权收益,在签署本协议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协议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个人信息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甲方公司章程、违反甲方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结算乙方的股权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银行帐号中),终止与乙方的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按照本协议及《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解决,本协议及《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第十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争议的,应当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除非法律规定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三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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