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住址:
女方:
住址:
男、女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在xx省xx县民政局登记结婚。XX年xx月xx日,婚生小孩出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离婚。
二、有关子女的抚养:婚生小孩随男/女方共同生活,由女/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人民币xxx元,于每月10号前以转帐的方式支付,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另婚生小孩的日常一般医疗费用由男/女方负担,重大医疗费用由男、女双方平摊。
三、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关于房产的分配:夫妻双方于年购有坐落在省市区小区栋单元室的房产一套,原登记价人民币元,产权登记在男/女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男方应配合女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女方承担。
(二)关于机动车辆的分配: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xx牌小汽车一辆(车牌号:xxxx),现协商该车辆归男/女方所有,男方一次性给予男/女方车辆补偿款人民币xx万元。
(三)关于现金、存款和其它财产的分配:男、女双方现有的各自名下的现金、存款归各自所有,男方另补偿女方人民币xx万元。
四、夫妻双方无其它的共同债权债务。
五、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市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