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转让方,原美发店主)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受让方,新美发店主)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经营场地提供方,经营地址: )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原则,甲方愿意将 美发店(地址为 )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丙方亦同意甲方将门面出租给乙方,现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支付经营权转让金为人民币 (大写 )(其中含甲方向丙方缴的租房押金 元)。
二、支付方式:协议签字生效当日内乙方付给甲方 10% 的转让金,即人民币 (大写 ),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时付清余款。
三、协议签订日起 天内,甲方须向乙方交付门面,并付清其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否则本协议无效,并视同甲方违约,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 (大写 )。
四、甲方同时将下列物品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
五、丙方同意乙方按 元/学期支付门面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按十个月计算每年支付两次,水电费按月按实支付,亦认可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门面押金 元.
六、甲方不得再在距离本协议约定的美发店周围叁公里范围内重新开美发店或从事与美发行业有关的事业,否则视同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拾万元的约违金。
七、其他事项:协议签订后,如甲、乙双方有其他争议,应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办理。
八、乙方承租了丙方的店面后,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九、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丙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