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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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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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适用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代发、派快件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代派快件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代发、派快件约定
1.1甲方不接收活物、对温度有要求、外包装不完整以及货到付款的物品;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现金,珠宝等)不建议使用云柜存取。云柜终端禁止投存取国际法律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武器、生化制品、传播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风化内容的报刊书籍,图片、音像制品、激光视盘(VCD,DVD,CD)。
1.2甲乙双方交接货物需要在约定的指定地点,如遇节假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的指定地点交接货物,双方需提1个工作日告知。
1.3甲方提供上门取件进行代派和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进行代派两种方式选择。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权利与义务
2.1.1甲方在所服务区指定专门接收快件和对接人。
2.1.2甲方每日集中接收乙方的快件,甲、乙方在《快件签收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登记;如快件外包装出现积压、撕裂、液体泄漏及损坏,甲方可拒绝接受,由乙方收回;
2.1.3甲方应妥善保管代投快件,如遗失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快件,甲方按物品损失成本与乙方和收货人协商赔付;
2.1.4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给乙方,甲方不再承担责任。
2.2乙方权利与义务
2.2.1乙方保证快件物品的完好性,如因物品质量,包括但不限于货不对版、物品损坏、变质或缺失等导致的所有投诉及纠纷均由乙方交接给甲方前负责解决。物品外包装正常,但内部货不对版、变质或缺失等情况与甲方无关;
2.2.2甲方留存快件时间为3天,如出现3天内仍未被领走的快件,乙方需在快件送达的第4天内重新处理或及时取回,并对《快件退回签收单》做签字登记;
2.2.3协议期内,如果乙方违反国家快递管理有关规定或因其他过错,给乙方客户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第三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任何一方如需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到30天合同终止。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结算条款:
4.1本合同采用收费标准按约定;
4.2甲方于每月的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的结账明细表,并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发票。乙方应在____日内确认完毕,逾期即视为乙方已确认。确认后,乙方于当月_____日前将上月运输费用支付给甲方。
收款单位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协议的终止
倘若发生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可终止本协议:
5.1协议期满;
5.2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5.3产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
5.4因政府或主管部门要求终止该服务事项;
出现以上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需在终止日起的2日内取走所有留存快件,并结清合同项下应支付甲方的费用。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
6.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4日内通知本协议的另一方,并出具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证明。
6.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6.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20日或20日以上时,双方可就是否继续履行协议进行协商。
6.5若一方违约在先,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8.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8.2有关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8.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