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地质勘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地质的详细勘探工作。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提供勘探技术报告
2、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工程完工时,双方按实验收结算。钻探深度按合同要求在现场实量。乙方在每一钻孔按第五条要求完成前四小时应通知甲方或委派的工程监理到现场以核对工程量(包括入岩深度和钻孔X度)并报甲方办理签证。勘探工程的结算以每一钻孔签证的工程量为统计依据,未经确认和签证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
第四条 工期
总工期为____天,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实际开工以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现场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工程的详步勘探要求按国家规范和甲方初施工图设计要求所需资料的技术要求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勘探、设计规程、规范和标准,地质报告应满足单体设计及支护土方工程的要求,物理试验成果报告应齐全、准确。
2、在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乙方应按钻探点布置的要求,布技术孔__个,具体钻孔数量由甲方核准。
3、钻孔度要求:_______________取土孔孔X_____米,或孔X大于____米。超出上述要求部分的不予结算,如特殊原因需加深超钻的,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4、钻探机械要求:_______________钻机(柴油发电) _______台。
第六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价格按照招投标中标的价格进行结算,计_______元/米,乙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后,以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钻探工作后_______日内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勘探技术报告,经甲方审定并结算后______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结算工程款的_______%;
2、实际结算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在本工程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完成后,若实际情况与乙方提供的勘探技术报告内容相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修金。但若在本地质勘探工程完成后的一年内
本工程土方及桩基基础工程不开工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保修金。
3、以上付款,甲方如以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提出按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相应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代扣代缴税金。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若无正式书面委托,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 提供地下障碍物资料(不包括地质情况),如因资料不准确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负责。现场如遇障碍物影响施工,经甲方同意后可调整孔位。
3、 提供施工场地及现场施工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施工场地与第三者产生矛盾时负责及时解决。
4、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工期顺延。
5、 向乙方提供开展勘探设计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二)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地质类甲级企业。
2、 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工作。提供有关勘探的成果,为基础设计及支护设计提供依据。
3、 提交工程勘探技术报告一式伍份,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有关技术数据负责,并负责办理规划局审查事宜。
4、委派 作为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处理并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事宜。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在向甲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后5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如乙方未按时提供导致相关手续不能及时办理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不按时提供有关的资料、文件,从而影响乙方正常的工作的,工期相应顺延。
4、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视为乙方违约。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____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5、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作的,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6、工程验收未达到约定的勘探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约定,由此而延误工期的,按本条第五款执行。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如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表,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天内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出现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
第九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急(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