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经营地址:
受 托 人: ,与委托人关系: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一、委托事项
现委托上述受托人在 在委托人因 的一案中,作为委托人的(诉讼/仲裁)代理人。
二、委托权限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第 项:
1、一般代理,代为起诉、出庭,代签、代收、代发法律文书,代为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撤回起诉,代领案款等特别授权及代为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代为出庭、代签、代收、代发法律文书,代为提供诉讼退费账户信息,申请法律文书是否在互联网上公布等事宜;
3、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撤回仲裁申请,代领案款等特别授权及代为出庭、代签、代收、代发法律文书等事宜;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代为领取执行款等特别授权。
三、委托期限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 签字(盖章)之日 起至 本案件一审结束之日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