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期第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xx车库地下第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xx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xx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xx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