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当事人订立: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二手机械等事
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委托内容
第一条乙方从甲方处购买________ 压路机壹台 总价_______元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后甲方负责调试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剩余货款_______元整付清后方可提车如违约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回。
第二条此车属二手车无三包服务甲方可提供技术咨询。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_______压路机配置为_______发动机发动机号_______出厂编号: _______
第四条乙方付清全部购车款后才具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若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
2、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定金不再退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履行其义务,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若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违约,退还总制作费的千分之一。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5.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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