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商品代理授权证书或委托经销证明。如甲方对上述证件存有质疑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条乙方租用____商城四楼______平方米场地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七条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________元。
第八条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九条为维护商场良好形象,甲方对乙方经营进行统一收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收现金销售,一经违反将处以 元罚款,并全部清除出场。
第十条甲方设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结帐,次月______日至______日签收对帐单,______日给乙方结算货款。乙方经营之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将在一个月后予以结算。期间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支付发生的退货款项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一条联营专柜的商品必须自行建帐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专柜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保证专柜商品品种齐全,陈列美观、丰满。
第十二条联营专柜营业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如有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处罚、辞退。
第十三条专柜出售的商品,价格一律按统一价签六折以下出售,商品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商城统一物价标签。
第十四条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危害而导致法律诉讼,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有对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的决定权,并有权在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六条商城为维护整体形象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第四章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无力经营需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如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同时收回场地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若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财产,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补足损失,乙方应负责用销货款或其他方式补足差额,甲方不用通知乙方。专柜撤柜时需扣其当月销货款作为撤柜后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三个月后如未有问题出现,方可结清货款。终止协议的事由包括: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补偿通知后7日内未作补偿的。
2、如乙方未能清还债务或被提前终止经营,且不论自愿还是强迫进入清算的。
3、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连续超过7天以上的。
4、乙方经销的品牌有假冒伪劣成分(不分情节轻重)或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
5、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6、信用严重恶化,不服从商场管理,情节恶劣的。
第五章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提出诉讼或由合同签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 帐号:_______
税号:_______ 税号:_______
电话:_______ 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 传真: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