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在三亚联合经营服装专卖店,特订本协议:
一、联营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乙方:负责经营活动的一切资金(包括商场装修),负责引进国内、国际知名服饰品牌,不得经营低档次及假冒伪劣产品,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位于
三、管理方式:甲乙双方派人员共同管理:管理机构设经理一名,由乙方推荐;主管会计一名,由乙方推荐;甲方负责推荐财务人员协助设管理日常营业收入。每天下班后,乙方人员及甲方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共同统计核对当天的售货传票单,并签名确认当天的营业收入,月底核对每月营业收入,便于联营分成工作。
四、资金管理:每天的营业收入由乙方保管,每月月末核对营业收入后双方进行收入分成。
五、分成方式:甲、乙双方按每天营业额进行分成,每天营业额中,甲方占30%,乙方占70%,每月月底结算分成一次。如乙方逾期食十五日未给甲方缴纳分成款,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其他费用缴纳:
乙方负责经营管理过程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水费(含排污费4元/吨)电费(电费0.92元/度)。以上费用如有政策性调整时,双方应按规定同比例调整收费标准,并按时缴纳。
七、押金支付方式: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人民币。
八、违约责任: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应提供水、电到位的经营场地,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经营店内的财务会计账目收联营成员的监督检查,任何一方不得有意刁难而影响检查工作。
十、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客人的车辆均可停放在铺面前停车场,但须听从停车场保安员的指挥。
十一、其他有关事宜: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服从甲方对房产的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乙方应按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因失职引发以上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名誉和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商场的装修应与甲方共同协商,力求做到商场美观大方,广告招牌的安装应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5、甲方应保证铺面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6、铺面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合同期满后,铺面里的动产部分乙方可以搬走,不动产部分保留给甲方使用。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合作,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1个月前作出是否与乙方再合作的决定。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