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
男方: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
户籍:____省____市
女方: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证号:
户籍:
双方于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合,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子女问题:男女双方的独生女儿 XX,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医药费暂由女方承担,男方有探视权(每周一次)。
第二条房产问题:女方名下坐落于____市____区 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三条财产问题:女方名下的 轿车 ,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
第四条债权债务:坐落于____市____区 离婚后属于女方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女方继续承担责任;坐落于 ,离婚后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以上述店面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