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现就乙方为甲方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事宜,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待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单价
序号危险废物种类或名称数量(年)(公斤)单价(元/公斤)
废化学试剂约_____公斤毒害品_____元/公斤,一般化学试剂____元/公斤。
第二条:处置费用及付款方式
2.1处置费用:本合同处置费总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该价款是本合同最终的一揽子价款(即已包括了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2支付时间:甲方应于处置后的次月(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2.3付款方式:一律由甲方采取电汇或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
2.4账户信息: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交给乙方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集、贮存。需要处置的,应提前二日通知乙方现场接收并转移处置。
4.2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交给乙方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包装,并到环保相关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提交危险废物主要种类成份分析报告,以利于乙方安全转移、贮存及处置。
4.3甲方应派专人现场与乙方交接。并签署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4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处置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保证其及其派来接收的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接收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和能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见附件)。
5.2乙方按与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危险废物,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签署转移联单,做到依法转移危险废物。
5.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对接收的危险废物包装、储存并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置。
5.4乙方派来的接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健康、安全责任。
5.5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入厂须知等管理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且乙方确认其在本合同签约前已充分知悉和了解了甲方的有关环境、健康、安全规定并同意遵守。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的安全责任由其乙方承担。
5.6乙方负责接收后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
5.7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进入处置中心后的卸车及清理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乙方或乙方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却采用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甲方有权解除本本合同,乙方除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及时转移处理危险废物,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时转移危险废物给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为此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职工承担的赔偿,为此发生的争议解决费用等。
6.3如违反本合同5.3、5.4款规定义务造成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4一方不按协议履行职责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违约的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6.5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和依据协议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6.6造成一方损失的,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7.1若甲方生产工艺流程或规模发生变化,产生本合同所列明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处置事宜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留存或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 乙方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