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 %的股权,甲方愿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 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公司 %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第一点第1条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
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已实缴出资,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置质押,并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侦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权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份总价款千分之 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份,还应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声明书,经双方签订后方可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它报有关部门。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