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
2023.06.26
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
2023.06.26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至于是为了营利或者其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
2023.06.24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
2023.06.2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二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
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