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
  • 最高院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司法解释的复函
    最高院关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司法解释的复函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

    2023.06.27

  • 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的追诉标准是多少
    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的追诉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

    2023.06.27

  • 大型危险活动重大事故怎样处罚
    大型危险活动重大事故怎样处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27

  • 最高院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
    最高院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

    2023.06.27

  • 最高院关于工程安全事故司法规定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工程安全事故司法规定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

    2023.06.27

  • 最高院发布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要规定
    最高院发布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要规定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

    2023.06.27

  • 重大安全事故罪和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罪和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023.06.27

  • 两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认定条件
    两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认定条件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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