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二条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
2024.03.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二条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
2024.01.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二条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
2024.01.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二条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
2024.01.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二条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
2024.01.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二条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
2024.01.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二条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
2023.12.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二条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
202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