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2023.01.04
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
2023.01.04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2、专家鉴定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
2023.01.04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
2023.01.0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有以下这些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
2023.01.04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找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2023.01.04
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
2023.01.04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 1、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或者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鉴定; 2、医学会通知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3、当事人依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4、经专家鉴定组成员合议后出具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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