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退市时清算组的职权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
2022.12.19
1.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
2022.12.19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 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 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
2022.12.19
1.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
2022.12.19
上市公司退市时需要在解散事由发生的15日内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制定清算方案,将公司财产分别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缴纳所欠税款,并且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022.12.19
1、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退市时清算组的职权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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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东可采取如下方式退股:一般来说,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且存在特定情形的,还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票。若外部转让股权的,还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022.12.19
1、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退市时清算组的职权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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