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进行清算的责任有下列几种: 1、清算赔偿责任,是指因清算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而依法承担的清算赔偿责任。 2、连带清偿责任,因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情况下,应当由清算义务人
2023.01.02
1、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
2023.01.02
1、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
2023.01.02
导读:公司法一般将股东的出资责任分为出资违约责任和资本充实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1)追缴出资。即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发行出资义务。 (2)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
2023.01.02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
2023.01.02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其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2022.12.31
甲方(实际投资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系甲方之父,因客观原因甲方借用乙方名义成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乙方其他法定继承人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一、系
2022.12.31
在作出解散决议之后或者是公司解散的事由发生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未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
202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