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每种罪名的量刑都是不同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包括多种罪名,每种罪名的量刑都是不同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例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被告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被宣告缓刑: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是刑事违法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它包括了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其他以公共安全的犯罪客体的具体犯罪。此外,此类犯罪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罪分子犯放火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不能判缓刑。法律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罪,行为人构成上述罪行的,最低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符合以下条件的能减刑: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的程序:首先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其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缓的,不一定被限制减刑。只有因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危害公共安全触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等对其限制减刑。
我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有: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4、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 5、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满足宣告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如果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有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并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情形的,可以判处缓刑。 另外,如果犯罪分子是
我国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有: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4.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5.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