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但当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等行为时股东则需要对
在我国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包括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是不能以劳务出资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是: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 2、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3、其他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出资责任如下: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
公司法所规定的减资股东的相关责任包括有: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 1、直接用货币进行出资,将货币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出资,用非货币出资的,应当先进行估价。
股东未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如下: 1、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 2、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
在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时,是用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的,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以个人财产来清偿公司的债务。这里,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而不是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这就是说,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限于缴纳其所认购的出资,而股
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公司的债务原则上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公司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在法定情况下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