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处理如下:可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医疗事故做司法鉴定如下: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
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是当事人可以自收到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一般为当事人或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向鉴定机构委托鉴定,再由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委托,然后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等程序后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
对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不服的解决如下: 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申请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 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但对第一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请求再次鉴定。但是提交再次鉴定申请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
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患方不服医疗事故鉴定都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提出申请的单位为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双方可以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