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对医疗事故再次鉴定不服的,可以向法官提起申请,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做鉴定。但是在申请再次鉴定的时候,需要具备充分的理由,不能只是以鉴定结论对本人不利为由,申请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除此之外,再次鉴定理由不充分的,那么鉴定结果被法官接受的
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不能再提出鉴定申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鉴定,是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医疗事故鉴定由医鉴办作出。医疗事故的申请可以由患者一方,或医疗机构提出,也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但对第一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请求再次鉴定。但是提交再次鉴定申请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条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 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可以这样: 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法律规定,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后的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一次的鉴定是最终的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2.坚持依据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 3.坚持选择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