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如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
商标的构成要素是指能够与他人商标区分开来,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标志。比如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等。但是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
商标的构成要素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及其组合。且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的构成要素具体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听觉、嗅觉、味觉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商标的构成要素。并且该要素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在我国能够作为商标之构成要素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任意组合。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债权人权益需要的因素如下: 1、债权人权益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都是两个会计要素,都是反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前者又称为负债。区别在于所有者权益是剩余权益,在偿还了债权人权益后,剩余部分才是所有者权益; 3、债权人
申请驰名商标需满足下列条件:商标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较长、以及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方面都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如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如下: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