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股东出资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确认之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股权纠纷诉讼适用3年一般民事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制度可以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股东出资纠纷的类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主体是公司。因为股东是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不是以公司为主体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股东,公司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并不是诉讼的主体。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提起的诉讼。
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法律主体是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出资纠纷指因出资引发的纠纷。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
股东的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股东出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出资纠纷包括虚假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逾期出资纠纷,逾期出资是指股东没有按期缴足出资的情形;抽逃出资纠纷,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
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被告;另外,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所以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
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诉讼中,原告是公司,被告是董事、监事或者是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股东提起诉讼需要满足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同时怠于行使诉权的条件。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 1、以货币出资的,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
第一,公司不能独立作为增资协议的主体签订增资协议,否则该协议不能依法成立、当然无效。公司增资系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公司原有股东在一起出资范围内享有的股权势必会稀释,而公司的股权为原有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所有,因此增资协议签订的主体应当是公
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可以在工商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如果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