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伙食补助、必要的营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精神损害抚慰
侵害人身权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交通费,按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等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项目有以下这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
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如下项目的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典损害赔偿包括用于医学治疗的医药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他人残疾的,除了前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死亡赔偿金。死者近亲属还可以找侵权人索赔精神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人身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有下列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金、营养费、残疾补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包括交通事故中因交通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范围: 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就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误工费等; 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
一、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二、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就是破坏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身体功能的完善发挥。其表现形式为一般伤害、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