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原因是: 1、债务已经履行或者抵销; 2、债务人已经提存标的物; 3、合同解除; 4、债权人免除债务等。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效力是: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 3、对于合同终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
租房合同想解除押金的处理是:构成违约、造成损害的需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按约履行的应予退还。押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追加赔偿。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合同权利义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其内容就为合同权利义务。合同权利义务是由合同条款确定的。因此,作为合同内容的合同权利义务与作为合同内容的合同条款是相互联系的,都是合同的不同含义中的合同内容。
先合同义务的渊源如下: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特征如下: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4.先合同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合同包括的内容更大。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但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法律规定的维修义务。
承揽合同当事人要尽的义务有: 1、承揽人的义务是按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定作人的义务是按约定承担提供材料等辅助义务,并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给承揽人。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里的见证人有证明确实有签订合同的义务。见证人可以选择,一般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任务是观察、监督司法人员的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动是否正确、合法,使合法的诉讼行为得到客观承认,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如遇有当事人对上述行为的正确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