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按时交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1.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3.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 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
租房合同违约,中介费是否还要付要看情况。如果中介人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可以不付中介费,并可以要求中介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
当事人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的义务是: 1、按照约定进行投资的义务; 2、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的义务; 3、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的义务; 4、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是: 1、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应当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 2、提供合同约定的提供材料、技术资料; 3、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其他义务。
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与责任有:提供设计依据资料;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主要有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认证,并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择适当的研究开发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
租赁合同无效后,损失的承担一般在有约定的情形下,以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由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
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履行合同约定,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 2、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应当及时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3、在交接时出示有关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并不得以任何非合同约定的条
转租需要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私自转租时,转租合同无效。 另外在承租的房屋没有合法产权的时候,因为租赁标的不合法,租赁合同或者转租合同都无效。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
合同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由债务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提存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提存后的风险,有保管货物的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