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探望子女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探望权的。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对于探视孩子可以直接电话通知。离婚后探视子女是权利也是义务,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就算离婚了,双方也有义务关心孩子的成长,有探望权的一方要积极
对方探视给孩子造成不良后果,有权申请让对方停止探视。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
离婚后不让探视的情况下,可以提交司法机关要求重新判决抚养权。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
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不意味着就没有探视权。也就是说,我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给抚养费的父亲或母亲没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指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审判实践中,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行使
离婚协议10万对方不给的处理办法为: 1、离婚协议上的钱对方不给,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核查对方的财产状况,如果确实暂
协议离婚后,如果男方出现的反悔行为,女方首先可以与男方进行协商,找出为什么男方不愿意继续进行登记离婚程序的原因。如果因为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而产生争议,男方不愿意离婚的,坚持离婚的女方可以在自愿的范围内进行让步,让男方继续与自己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