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有: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首先,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需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的性质,该认定书是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确定方当事人责任的重要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书载明的有效期内提起上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
在提出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市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当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作为一种证据来使用的,在民事诉讼中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
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交通事故进行复核审查,并且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复核结论,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可以通过
交通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受害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向交通事故认定机构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在法院判决后,若对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行使代为追偿权:交通事故肇事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