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重复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复使用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
合同主要有以下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表达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能够有形地表达内容的形式; 3、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
格式合同有以下特殊性: 1、不可协商性,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无需与对方协商; 2、持久性,格式条款由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可以重复使用; 3、不平等性。
合同的主体资格的要求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如果法律对于主体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则订立合同的主体要符合特殊的资质要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主要是: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格式合同有: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这些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不同国家对格式合同的称谓不一,但是它内在的本质与法律特征是殊途同归的,一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然后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紧接着是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其次,格式合同内容具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格式合同有: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这些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格式条款合同: 1、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2、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3、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
要式合同包括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等。
有下列条件: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