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能不起诉,但要符合下列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以及其他应当不予追责的情形。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 一、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其 二、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则会有案底
3个月左右。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从批捕到法院起诉最长3个月左右。其中公安局两个月,检察院一个月的时间。但是遇上重大、复杂的案情是可以向上级申请延长。但是侦查羁押期限最多延长一个月,而已经移送起诉的案件,最多可以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
一般情况下,如果既不批捕也不起诉的话,这个时候是不会进行判刑的,如果不起诉,通常都是没有构成犯罪的,这个时候就不会进行判刑了,如果进行批捕,那么犯罪情节可能会比较严重。
检察院不批捕一般不起诉,但发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仍可以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不批捕与是否审查起诉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只要证据充分,就会起诉。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