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效期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
民间借贷个人担保的期限应当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可以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也不可以与主债务同时届满。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超过该期限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时间,是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时间。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不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就是合法的。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时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
有期限,一般六个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民间借贷是否提供担保由双方约定。担保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的担保,一种是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
法律并未规定民间借贷必须提供担保。但是在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会为保障债权的实现,要求在借款时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
民间借贷连带担保有期限,具体的期限应当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的期限。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条件: 1、担保人与所担保的民事法律行为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无违法行为、违约记录;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