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信用卡共同债务处理的方法: 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对一方的借款并不知情
夫妻共同债务可用房子抵押。 对以共有财产抵押担保的,按照共有财产共同处分的原则,应该经各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设立担保。否则,共有财产部分抵押无效。抵押担保中共有财产抵押的多见于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担保时,必须由夫妻双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无疑,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 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否则,会变相的鼓励抵
夫妻共同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处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
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 1、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财产的,数额较小的,应当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夫妻双方都有权处分共同财产; 2金额较大的,夫妻一方擅自处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处罚,确认处罚无效。受让人善意取得并支付合理
1、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如果数额较小,依法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处分权。 2、如果数额较大,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确认该处分行为无效。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并已经支付合理价
个人婚前办理的信用卡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
信用卡里的存款,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
信用卡里的存款,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反之,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办的信用卡
信用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办理的时间而定,如果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那么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属于婚前一方办理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