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名誉侵权管辖权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得直接提出抗诉,只能
名誉权侵权纠纷不属于经济纠纷,名誉权侵权纠纷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属于人格权纠纷。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人格权纠纷包括: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2、姓名权纠纷; 3、肖像权纠纷; 4、名誉权纠纷; 5、荣誉权纠纷; 6、隐私
一、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
持续性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和侵权人之日起计算。侵权行为持续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侵权行为实施终了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连续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从侵权行为实施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为在持续性侵权行为终止前,损害仍在继续状态中,被害人无从知悉实际受损情形,自然无法请求损害赔偿,而其请求损害赔偿之消灭时效自应待损害程度确定知悉后起算。
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规定如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名誉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
民法典规定报案行为不构成侵害名誉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或者自身利益,利用公权力影响他人名誉,且没有捏造、歪曲事实,没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构成名誉权侵权。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有: 1、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2、行为人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应当特定而明确,具有指向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经常使用“势必”“应当”“足以”等词汇,以说明其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
公民的知情权属于人格权,知情权具有法律权利的属性,特别是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是可以作为人格权的一部分来进行认定的,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被侵犯的,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处理的。
对因婚内侵权行为致使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受害人起诉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合并审理,此时发生了婚内侵权赔偿与离婚损害赔偿的竞合。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
持续性侵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和侵权人之日起进行计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