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
构成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1、医务 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患者身体严重损害健康或死亡 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患重伤或死亡之间必 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 三十五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
认定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 1、责任主体医疗事故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相同,均为医疗单位; 2、人身伤害事实医疗事故构成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犯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表现形式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是医院的过错的,那么患者可以根据自身身体的情况,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因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除了上诉的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后续康复费用,辅助残疾器具费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
对于医疗纠纷,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则上由原告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医务人员有违规治疗行为或者隐匿、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发生举证责任。
医疗责任事故的认定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认定: 1、医疗责任事故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主体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1、将所有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申请法院委托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做,不服可
医疗事故证据的收集包括,一,病历资料的书写、保管、复制和封存,患方有权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等。二,可疑物品的封存与检验,如可疑药物、容器、器械等物品。三,千万不要单方启封封存材料,对于医患双方封存的任何材料,医生均不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证据: 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 5、输血、输液反应的剩余液。 6、死者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