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含义,行政许可的特征一般是: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没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予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
可作出行政许可的范围包括: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等其他法定事项。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而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受理的形式审查内容和程序是:对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所谓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进行的审查,即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审查。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以方便申请人,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存在法律一般禁止;二是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予以一般
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如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目前财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是对一些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
行政许可受理的形式审查内容包括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是形式审查的内容。对于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场作出决定。
行政许可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定义,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同时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是:行政确认是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表明行政主体予以法律上的承认、确定或否定,可依申请确认或依职权确认,一般只能以证书形式出现;行政许可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行政主体对申请予以准许或同意,依
行政确认行为与行政许可行为紧密联系: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 但二者的区别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其一,行为对象不同。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