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股东的责任承担: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
股东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选择退股或者转让股份。股东退股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最多不能超过五十个人,最少人数没有限制,只有一个股东也是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股东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1、法定股东人数必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2、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用受到股东人
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单、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
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原则上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且必须有股东才可以依法成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此外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数要求。因此,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没有
有限公司必须要有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
企业法人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不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
有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凭证有三个: 1、出资证明书; 2、股东名册; 3、工商登记。 它们的价值与意义各不相同,但都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拥有股权且受法律的保护。
合伙企业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此外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数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