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赔偿决定不能复议,行政相对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法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 2、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机构应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并组织3名以上有关人员进行合议,填写案件合议记录,将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合议记录、行政处罚审批表连同全部案件调查材料递交法制工作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
收到行政处罚书的六十日内可以提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此外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以后还能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
对于公安机关所作出的治安调解行为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
被侵害人是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主体可撤回重新作出,但由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意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告知相对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本身尚不构成对相对人行政处罚的拘束力,行政相对人申请撤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无意义。
①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②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③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
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处分、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受处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但是,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
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后,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超过该期限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不再受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
法院可以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受诉法院可将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或者行政行为不适当的行政处罚撤销,责令有关部门改正,对直接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依法予以处分,被处罚人可以不再执行处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