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劳动产生的争议问题基本上都由先调解的余地,大致上劳动争议由一些类型可以调解: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
(一)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
劳动争议的调解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
劳动争议调解期为十五日,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调岗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外国人在中国发生劳动争议,处理方法与中国境内的职工一样,可以依法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如果是申请仲裁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
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 劳动争议调解期限的确定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
这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
劳动争议调解指的是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调解时,调解组织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并依法帮助其达成协议。
如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双方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