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婚姻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是需要出庭的。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被胁迫,否则是不能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并且如果
不算,两者区别为: 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的婚姻是不需要离婚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具体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
重婚算无效婚姻。对于重婚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所谓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无效婚姻的种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有一方属于重婚的; (二)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男女双方都未到法定婚龄,女20岁,男生22岁。
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自始无效婚和可撤销婚两种。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为无效婚姻: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未到法定婚龄的。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婚姻是指双方不具备法定结婚条件或者不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法定婚姻的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