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
超过六十日的行政行为不能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
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期限为六十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计算。情况复杂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复议期限。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
若当事人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建的,可以根据以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撰写申请书递给法定复议机关,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行政处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
《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
下列情形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权的;认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侵权的;认为变更、中止、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侵权的;或者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征地批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以下这些情况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依法申请
能申请行政赔偿的情形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