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两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两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
离婚时对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要看具体房子的归属方是谁。 1、如果夫妻双方平分房子的话,那么剩余的还贷责任也由双方共同承担; 2、但是一般情况,夫妻离婚时都是一方取得房产,给另一方等额的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做一个转按揭的手续,剩余的还贷
贷没还完的行为不触犯刑法,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不会影响征兵的政治审查,是可以去当兵的。具体规定是,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 1、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
到期了贷款还没有还完的,债务人应该及时还清贷款,或者向贷款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偿还;而贷款人应该催告债务人及时还款,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追回欠款。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的支付方名下时,离婚时对方房产的分割应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
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的办法:若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购买并还贷的,则离婚时不得处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为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且双方尚未取得房产权证,又无法就权属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使用权,不得处理所有权。
离婚后,房产贷款的偿还问题,应根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区分两种情况讨论: 1、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夫妻协商偿还。一般而言,房贷是由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继续还贷,并进行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双方共同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