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应当依照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根据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补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3、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
宣告破产之后的财产分配顺序是: 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偿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 4、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
破产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 2.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 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 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 5.一次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欠职工工资以及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3、拖欠的上述社保费用以外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2、公司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司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其他普通破产债权。
宣告破产之后财产分配顺序为:第一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二顺序,职工债权;第三顺序,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四顺序,普通破产债权。
按照以下顺序赔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
宣告破产后的财产分配顺序如下: 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 2、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 3、偿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 4、偿还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