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
再审后发回重审公安不能补侦。再审后发回重审公安是无权补侦的,可以由检察院补充证据材料。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审理程序是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但是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在满足法定的情况下,可以上诉、抗诉。重审是上级法院认定审理不当要求重新审理,撤销原来的审理结果,发回重新审理。
上诉成功了会重新审批,有新证据会再重新调查案子。但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取证的。刑事案件举证责任在检察院,当然被告人及其律师也可积极举证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二审有无必要,要结合全案证据分析的。口供与证人证言哪个更可信,也需要了解其具体内容,再
一、关于立案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 二、关于送达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三、关于审判组织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四、关于诉讼代理人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重
发回重审还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离婚案件立案后可以开庭审理的时间如下: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
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缺席审理,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庭参加离婚诉讼,当然,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住院治疗等特殊情况的,可以缺席审理;确因被告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可以重新审判的情形:1、在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有违反公开审判的规定,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等情形的,依法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2、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或近亲属也可以向法院申诉,提供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
若刑事案件满足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进行审判: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满足以下情况可以重新审判: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