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审案件包括以下两种:1、二审法院审理了上诉又或者是抗诉案件之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够清楚又或者是证据不够充分,做出撤销原判的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2、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存在违反
能重审的案件有: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三)违反回避制度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能重审的案件有: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三)违反回避制度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刑事案件重审的审查内容是:对案件定罪和量刑对的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审理。刑事案件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重审与刑事案件第一审判程序相同,审理的内容也相同。
申诉案件可以重新审判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
民事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是可以的,满足下列条件的,再审可以发回重审。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
可以申请再审。首先确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是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如是一审案件,可以上诉。如是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但不服二审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除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外,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除非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办案机关“可以”或者“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或具有预备、中止、未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等法定从轻、减轻或
五年前的刑事案件,若认为案件判决确有错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
上诉案件中,法院受理的,是重新审理。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发回重审,可能是二审中发回重审,也可能是再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而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提出由二审法院受理,发回重审则是二审法院发现在一审的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程序,会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