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8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生命权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素,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或者伤害、殴打被害人的人身
确认遗嘱效力需要: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字母公司关系通过持股情况进行确认。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通过查询一家公司公开的股权登记情况即可知晓其字母公司关系。
工伤认定行政确认的流程: (一)工伤认定程序; (二)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三)工伤认定程序; (四)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五)确认劳动关系; (六)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七)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八)劳动能力鉴定; (
准确认定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首的认定标准是: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
起行政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当事人起诉行政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提出以下类别中的一项或多项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二)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三)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
1、撤销之诉的原告: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 2、撤销之诉的被告:兼有给付之诉时,以债务
民法典规定,通过登记能确定某项不动产物权归谁所有,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实际上就是对物权的归属主体在法律上的认定,也就是房屋产权人。即使登记发生错误,在登记没有更改以前,也只能推定登记记载的人为真正的房屋产权人。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为: 1、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绑架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要注意的是,虽然绑罪比一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法定刑要重,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行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绑架过程中,又杀害
绑架罪的犯罪要素是: 1、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健康权、生命权和人身自由权; 2、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式劫持他人的行为; 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犯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