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我国的国家赔偿机关作出赔偿的范围,应当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
按照《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程序,总的原则是赔偿请求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由于我国实行侵权行为机关与赔偿义务机关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赔偿请求人应先向侵权机关申请赔偿。
《国家赔偿法》的法律依据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规定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国家征税的依据简单的说就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是国家的政治权力。税收的三个特点: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法定的侵犯人身权情形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法定侵犯财产权情形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法定的侵犯人身权
没有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三,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执行依据是《国家赔偿法》。公民的权利如果在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时被侵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我国公民的权利如果在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时被侵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级别管辖的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根据此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